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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户口迁移、通讯地址采集、定向培养协议及调档等说明
作者:研招办        发布时间:2021-05-13        阅读量:

一、党(团)组织关系调动

组织关系在江苏省内的新生党员请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组织关系,并在备注中注明“2021年研究生”;去向请填写:中共南京财经大学XXX学院XXX支部委员会(具体支部名称可咨询相应学院)。组织关系在浙江、安徽的新生党员请在介绍信上注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唯一查询码。

组织关系在江苏省外的新生党员仍然需要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和开具纸质介绍信(从系统内导出)两个步骤才能完成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抬头请填写:中国共产党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去向请填写:中共南京财经大学XXX学院XXX支部委员会。省外新生党员介绍信须在新生报到时直接交到院(系)党委,统一办理。

团员必须在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办理转出,如开有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抬头为:共青团南京财经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且团员证加盖所在团组织公章,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需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转出申请。所有材料报到时直接交到院(系)团总支,统一办理。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若能够在原单位参加组织生活,组织关系可不转入学校。

党、团员介绍信与身份证、入学通知书上的姓名每个字都要完全一致,所有的证件均不得涂改,否则不予转入。

二、户口迁移

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不迁户口。

非定向研究生户口是否迁入学校由考生自行决定。若迁入学校,入学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寸照片(证件照)一张。新生户口落户周期较长,落户期间无法办理任何与户籍相关的事宜。

户口迁移证内容需打印清楚,迁往地址一栏必须是“江苏省南京市南京财经大学”,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要求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公民身份证件编号”和身份证上的“公民身份号码”须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一栏应详细到具体的“某省某市或某省某县(直辖市除外)”,内容不全的需退回更改。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办理迁入手续。

三、通讯地址采集

   通讯地址采集网址:http://219.219.180.104/lqxxcj/

   请2021年被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和拟录取的考生(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均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查看自己拟录取情况)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此信息作为我校寄送录取通知书所用。地址采集截止5月30日,完成采集的考生请不要更换地址及手机号码,以免接收不到录取通知书。

四、定向培养协议

所有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均须在6月10日前将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书下载地址为:http://yjsc.nufe.edu.cn/zsgz/zsxz.htm)寄送至拟录取学院,寄送地址参见调档寄送地址;不提供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调档

 拟录取研究生商调人事档案寄送地址、邮编、收件人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拟录取考生从附件下载《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商调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函》或《南京财经大学关于商调拟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函》(以下简称“调档函”),彩色打印,在留空中补齐个人信息后提交档案所在部门。非全日制考生以及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无需调档。

    如有问题,请致电拟录取学院或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025-86718661)。

 

联系我们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          邮编:210023 

电话:025-86718661(招生管理科)      025-86718830(学位管理科)
          025-86718670(研究生管理科)   025-86718651(培养管理科)
          025-86718663(综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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