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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125300会计专业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1名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根据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在该专业已参加复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拟录取1人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联系。本名单为待上报上级部门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最终名单以经由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
已过公示期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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