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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方案
作者:培养与学位        发布时间:2021-02-22        阅读量: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2021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13号)精神,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整体安排,为确保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安全稳定有序进行,保障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研究生开学、注册

研究生须严格执行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返校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变通处理。

1. 按学校规定返校的研究生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2. 暂不返校研究生,须个人申请、培养单位审批,并报备研究生工作部,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不因此给予“不按时返校”对待。

二、研究生考试、课程工作

1. 春季学期初开展的补考、缓考工作具体时间待研究生返校后统一部署和安排。

2. 春季学期初开展的免修、补选、退选课程环节通过线上进行。各位研究生应慎重对待补选、退选课程,无特殊原因建议不要变动现有课表。

三、研究生教学工作

各培养单位应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规范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一)线上线下相结合教学模式安排

2021年春季学期开课的所有研究生课程,自31日起均应按照原定课表教学进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其中,31-314日采用在线教学模式,任课教师应依托线上教学平台和网络工具进行在线教学,确保教学质量,预计第三周(315日起)开始线下教学。

(二)全日制研究生(MBAMTA)和非全日制研究生(MBAMPAccMPAMEM教学安排

培养单位统筹考虑疫情发展情况、学生实际情况和春季学期教学课程,在确保教学计划按要求完成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或通过增加周学时数、调整集中授课日期等方式组织教学。在采用线下教学方式时,应确保所有研究生符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的进校管控要求。培养单位需将确定后的教学计划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三)因疫情影响延误课程学习的研究生教学安排

对于因疫情影响不能返校延误课程学习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可采用灵活方式进行教学安排。培养单位有录播条件的,可录制课堂教学视频,传给学生自主学习;无录播条件的,可通过各种形式完成教学内容。对于这些学生,培养单位要统筹安排,加强个别辅导和答疑,确保课程教学质量。

(四)开课单位准备工作及要求

1.梳理开课课程信息

各开课单位认真梳理2021年春季学期承担的全部教学任务,认真审核教师选择的各项课程资源,集中整理备案。

2.制定教学工作方案

各开课单位应编写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方案,包括课程资源审核、教学过程监控与教学效果评价等方面内容,并针对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应急预案及准备。

每一位任课教师应根据本人的教学任务,制定详细的教学方案,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与进度,明确教学方式,制定考核评价标准等,报开课单位汇总备案。

3.加强教学组织和指导

各开课单位应结合教学任务特点,指导任课教师制定适合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的教学方案,加强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队伍与任课教师的对接,任课教师应与所授课班级的所有学生提前建立联系,并进行相关准备工作。

四、研究生学位工作

1. 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统筹做好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预答辩、盲审等工作做出妥善安排。

2. 对确需近期安排答辩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疫情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可适当调整人员组成,线下答辩时尽量不邀请外地专家。

3. 强化和落实导师工作职责,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导师须做好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生须与导师密切联系,及时汇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顺利完成学业。

4. 充分关心毕业生的思想状况、身心健康和学业进展。培养单位既要注重疫情防控,也要坚持质量要求,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五、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

加强研究生实践培养过程管理。由培养单位按照培养方案组织研究生实践活动,统一规范研究生赴校外单位进行实践活动的审批和定期报告备案流程,确保行程可追溯,尽可能减少省内跨市的实践活动,原则上不得跨省组织。学院需与实践单位进行管理对接,掌握研究生实习分布情况,落实“双导师”培养模式,确定专人指导研究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实施健康状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实践研究生管理全覆盖、无盲区。

六、工作部署

(一)培养单位

1. 各培养单位提前研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安排专人积极配合,做好在线教学、学位论文、实践教学等的协调、辅助工作,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做好教学准备,通知学生做好上课准备。

2.各培养单位通过学生工作群、教师工作群等多种渠道及时将学校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动态公布于众,让每一位师生员工掌握疫情防控相关信息。

(二)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

1.研究生导师要及时掌握所指导研究生的健康状况,主动关心研究生思想情况,做好研究生思想工作,要特别关心关注中高风险地区的研究生,传递温暖和爱心。

2.研究生导师要密切联系所指导的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学习情况,积极为研究生提供学习和研究资料、布置学习和研究任务。

3.任课教师要及时学习掌握信息化教学方法,提前做好在线教学准备。因各种原因不能授课的应提前报告,培养单位须及时做好课程调整,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研究生

1.研究生要自觉遵守所在地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管理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研究生要充分利用校园学习时间,认真做好课程学习、实践活动、学位论文等工作,完成学业、顺利毕业。

(四)其他

未尽事宜严格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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