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引导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紧紧围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深入研究,勇于创新,产出高水平、有特色、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学校决定结合当前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需要,开展2023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面向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工作重难点及急需解决的教学改革问题。选题范围请参考《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也可在指南大类下自由探索选题。
二、课题类型和级别
(一)课题类型
1.年度常规课题(《指南》一至六)。针对研究生招生管理、培养管理、学位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导师队伍建设、国际合作交流、思政理论建设等方面开展课题研究。
2.案例建设专项(《指南》七)。面向高水平研究生教学案例入库,开展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的编写与开发。
3.课程思政建设专项(《指南》八)。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学情校情,积极探索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的基本规律,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的学理基础和实践探索研究。
(二)课题级别
课题级别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含指导课题)。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学校给予研究经费资助。指导课题由申报人所在培养单位(部门)给予研究经费资助或申报人自筹研究经费。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培养单位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四、立项程序
课题立项按照个人申报、培养单位(部门)审核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批准立项四个程序进行。
五、经费资助
重大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指导课题由申报人所在培养单位(部门)给予研究经费资助或申报人自筹研究经费。课题立项时拨付50%的经费,结项通过后拨付剩余的经费。
六、结题要求
1.《指南》一至六、八选题的结项要求:重大课题须在CSSCI期刊发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2篇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含省教育厅)1项;重点课题须在CSSCI期刊发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1篇及以上;一般课题须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1篇及以上;指导课题须在公开刊物发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1篇及以上。结题评价材料中发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或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第一作者须为项目主持人,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南京财经大学;发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内容应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并标注“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及课题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项评价材料。
2.《指南》七选题的结项要求:重大课题须入选哈佛案例库1篇或加拿大毅伟案例库1篇或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百篇优秀管理案例”1篇或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2篇;重点课题须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1篇或入选江苏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一般课题须入选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案例库案例1篇或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案例1篇或指导研究生取得全国各专业学位教指委组织的案例大赛三等奖及以上1项。入选案例、案例获奖等第一完成单位须为南京财经大学。
3.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为自立项日起1年;至多申请延期1次,延期日期最长1年。
六、申报流程
1.课题申报人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部门)。
2.各有关培养单位(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知识产权、专业水准等方面进行审核,申报内容不得存在思想性、道德性、伦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的问题。申报人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问题。
3.各有关培养单位(部门)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11月10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统一送交研究生院701办公室,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220110007@nufe.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6718651,联系人:顾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