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硕士生导师和2025级硕士研究生:
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本着尊重师生意愿、协调学科发展、研究生能力素质和导师研究方向相匹配的原则,研究生须通过师生互选确定导师。现就2025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及培养计划制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师生互选原则
1.参加师生互选的导师应具备该专业的导师资格和招生资格。
2.硕士研究生与导师的确定实行“双向选择”原则。一旦确定导师,导师和学生的对应关系原则上不再更改。
3.在遵循相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充分保证师生互选的公平、公开、公正。
二、师生互选对象
具有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硕导及2025级硕士研究生。
三、师生互选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在本单位各专业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导师进行招生资格复核,将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导名单公布给相应硕士研究生。
2.研究生可访问研究生院或培养单位网站查询指导教师简介,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志愿表》(附件1)并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3.培养单位举行师生见面会,加强师生双方的了解,进一步确定互选对象。
4.确定导研关系的研究生登录新研究生管理系统,根据操作手册(附件2)进行导师选择。
5.导师登录新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确认操作。
四、时间安排
师生互选时间:2025年9月8日前完成。
培养计划制定时间:2025年9月11日前完成(第一学期有开设选修课的专业,研究生选课工作同步完成)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原则上在所在学科内进行互选,未经学校批准不得跨学科进行选择。学位点在多个培养单位的,在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经导师所在培养单位和硕士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分别审议并表决通过后,导师可跨培养单位在同一个学位点内指导硕士研究生。
2.师生互选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的操作只是缔结导师学生关系的最后一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须提前做好导师和新生互选工作的相关通知,安排好师生的相关互动。相关工作需充分酝酿,做好师生之间的桥梁工作,确保学生与导师在互选操作前了解具体流程,从而保证互选工作按时完成。
3.在培养单位组织师生互选后仍存在没有选到导师的学生,培养单位应在充分保障学生权益的前提下帮助学生选定导师。
4.研究生在选择导师时,应按志愿次序选择导师并签名,不得为空白或重复填写,否则视为无效。
5.每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尽快确定校外行业导师1名,相关互选信息培养单位留存备查。
6.培养计划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培养需求制定,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自己的培养计划,经导师审核通过后生效(具体操作见附件3)。制定好的培养计划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确需调整的由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退回,学生重新提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