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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培养办        发布时间:2022-03-02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

2022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进一步贯彻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精神,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22号)、《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南财研字〔20222号)等文件要求,广泛动员导师和研究生,填写申报表格,积极参与项目申报。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基本完成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2.正在承担江苏省高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者不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者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三、项目设置

1. 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

1)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一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一年级、二年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时请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2)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一年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申请时请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2. 创新计划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立项初评推荐。

3. 创新计划实行立项资助制和不限额申报制。

四、经费资助

创新计划立项项目经费由学校研究生创新计划专项经费、上级部门下拨的内涵建设专项资金、培养单位创收经费、研究生导师科研经费及其他经费共同组成,专款专用。资助标准按自然科学类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8万元执行。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创新计划项目经费由所在培养单位或导师资助。

培养单位(含导师)资助项目若无经费到账,不予立项。

创新计划项目资助不得使用培养单位(含导师)的研究生业务管理费、校级科研教研课题经费、科研启动费、无相关预算的纵向科研经费等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经费来源。

项目申报与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资助情况作为教学院(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者将《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1份,交所在培养单位汇总。同时向培养单位提供《申报书》电子文档(盖章版PDF,命名规则: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如“科研CX10327南京财经大学0202应用经济学-硕士李一”)。

2.培养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排序后,择优推荐,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

3.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需按照指定规则命名,且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汇总表需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共同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于315日上午11:00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701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并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2022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发送至指定邮箱。

4.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最后上报省教育厅。请各培养单位根据通知精神,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651;邮箱:9220110007@nufe.edu.cn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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