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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科技小院及科技小院集群建设的通知
作者:培养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4-19        阅读量: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印发通知,支持建设第二批科技小院及科技小院集群,持续推广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模式,引领带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具体通知见附件1。根据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科技小院及科技小院集群建设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设有专业学位点的培养单位均可组织申请建设科技小院,鼓励校内多门类多类别多学科共建科技小院,鼓励校内外联合共建科技小院集群。

二、建设类型

第二批科技小院根据组织形式分以下两类:

(一)单个科技小院

1.农业产业类科技小院。聚焦区域内的主导农业产业,推广普及先进农业技术,以涉农专业为主,研究解决农业生产或全产业链过程中的实际生产问题。

2.综合类科技小院。聚焦当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鼓励多门类多类别多学科共建,合作研究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三农”问题。

(二)科技小院集群

聚焦农业生产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牵头院校为主体组建科技小院集群,打造多学科联合攻关、农业技术转化推广的综合性创新平台。按照服务对象属性不同,分为区域科技小院集群和产业科技小院集群。重点支持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以及农技推广力量薄弱地区建设科技小院集群。

三、时间安排

各培养单位于4月22日上午11点前将《科技小院具体情况表》《科技小院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材料1份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行政楼701办公室)。

联系人:顾亚涛;联系电话:86718651;

E-mail:9220110007@nufe.edu.cn

四、工作要求

加强科技小院建设,推广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模式,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同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重要抓手,对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引领带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本次申报时间紧迫,要求严格,请各单位按照《通知》中所列建设重点和建设标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联系依托单位,明确首席专家,组织指导团队,按时完成申报建设任务。

附件1 研厅函4号:教育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第二批科技小院及科技小院集群的通知

附件2 研厅函4号附件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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