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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校内培育暨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5-10        阅读量:

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程(2021-2025年)实施方案>推进落实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1〕8号)等文件要求,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推动我校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启动我校2024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校内培育暨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校内培育工作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附件1)中基本条件发掘符合省级研究生工作站设站条件的单位以推荐、指导这类单位申报省级研究生工作。

培养单位挑选符合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设立要求的单位参与校内培育工作,进行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由研究生院邀请专家对预申报书进行评审,并给出修改意见,通过评审的单位将被认定为南京财经大学校级研究生工作站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参照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要求进行管理。学校将根据当年江苏省教育厅相关通知优先推荐校级研究生工作站参与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

研究生工作站由拟设站单位和相应研究生培养单位联合培育双方应具有开展产学研合作的良好基础,并明确一名牵头合作导师或负责人。鼓励优先与建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具有省级及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基地等研发平台的单位合作建设研究生工作站。

二、申报条件

参照《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严格挑选符合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设立要求的单位参与申报工作。

(一)设站主体为企业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企业至少为小型规模及以上企业,且年研究开发费用达到50万元以上,企业规模划分参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以公益性服务为中心的企业组织可不受规模限制,但应有一定的研究开发费用。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无违法行为

2.具有县(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拥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水平的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4.具有与高校合作的良好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县(市)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或已有横向合作项目或合作成果。

5.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二)设站主体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研究生开展实践实训的良好环境和条件。具有开展社会调查、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功能的科学研究平台

2.有一定数量符合研究生兼职导师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或管理专家,主要业务能满足指导研究生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的要求。

3.具有与高校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过有关科研项目或有合作成果。

4.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学习及工作条件

三、申报指标

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培养单位均需积极组织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数量不足的培养单位需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与建设实行指标任务制。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数量纳入院(部)年度综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建设指标

培养单位指标任务制定规则如下:

1)根据学科差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建设基数工科培养单位为2,其他单位为1

2)根据各培养单位在校研究生加权数量,核定增量申报与建设任务。

在校研究生加权数量=全日制专硕在校研究生×1+学术型硕士在校研究生×0.5

在校研究生加权数每满50人不足50人按50人算,申报建设指标增加1个。

3)根据各培养单位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存量,进行指标任务调整。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存量每满5个,可减少1个申报建设指标

4)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建设任务指标(四舍五入取整)=申报建设基数+加权在校生人数/50-存量调整

四、申报材料

1.书面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2-1附件2-2)一式一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含与设站单位签署的共建协议(附件3)等)。相关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培养单位提交到研究生院。

2.电子申报材料。包括《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书》(word版,无需盖章)、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和《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申报信息表》(附件4)。

3.材料报送。520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研究生院701室电子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9220110007@nufe.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和建设工作。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校内培育暨校级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每年启动一次。各单位在校内申报基础上,需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工作站建设,提高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成功率。

2.各培养单位充分发掘、积极联系符合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设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并与相关单位共同进行研究生工作站申报,确保完成申报任务指标。

3.已是我校“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不再重复申报。近三年内期满验收不合格或未及时申请期满验收的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不参加申报。

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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