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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与授予
关于做好2023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4-11-29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是博士生制定科研选题、明确科研方向的开端,也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为确保2023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南财研字〔2024〕27号)具体要求对2023级博士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开题相关工作。

二、所有参加开题的2023级博士研究生应在按照培养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开题申请。

三、研究生秘书老师最迟应于2025年6月之前将南京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一)(二)签字盖章纸质材料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并在系统内完成学生的开题申请及结果审核工作。

四、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督促指导教师及研究生严肃认真地对待学位论文相关工作,请务必提前三天将开题答辩公告(开题答辩安排表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院,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将对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会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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