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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会议,经审议决定授予下列人员硕士学位,现将2025年3月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31日—2025年4月4日,共计5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发现授予人论文存在学术失范行为,或论文的主要研究成果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者,可以书面方式向学位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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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0023
南京财经大学学位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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