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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冬季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肖珊        发布时间:2019-12-02        阅读量:

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心,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落实精准资助,我校拟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发放冬季补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在获得国家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后仍然难以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冬季补助:

1.烈士子女、孤残研究生及重度残疾人的子女;

2.因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如火灾、洪灾、地震等)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3.因家庭直系亲属或本人患有重大疾病(如癌症等)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如车祸等),经济负担较重且生活基本支出困难的研究生;

4.单亲(父母一方过世的)且直系亲属无固定收入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5.城乡特困救助供养研究生;

6.持《农村五保供养证书》研究生;

7.民政部认定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研究生;

8.市、县总工会组织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研究生;

9.父母双方均因下岗、失业、残疾、年迈等原因导致收入微薄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10.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的研究生;

11.纯农户(除农业外没有其他经济收入的家庭或其他经济收入较微薄),因家庭人员众多,多子女上学,家庭劳动力少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12.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能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冬季补助:

1.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冬季补助申请;

2.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

3.购买高档用品或存在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且产生不良影响的;

4.其他情况导致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三、具体流程

1.申请人如实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冬季补助申请表》《南京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冬季补助申请人汇总表》。

2.各培养单位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南京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冬季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对照申请条件,结合申请人实际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评定。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申请材料,确定研究生困难补助拟发放人选。

四、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9日上午11:00前各培养单位将《京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冬季补助申请表》《南京财经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冬季补助申请人汇总表》纸质稿交至行政楼708,电子稿发给研工部肖珊

单位开展认定工作,务必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保证家庭经困难研究生拿到冬季补助特别提醒: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申请的研究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冬季补助。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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