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18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18﹞1号)精神,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今年继续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教育厅计划和我校情况,我校研究生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1名、“优秀学生干部”1名,“先进班集体”2个。
三、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院系及学校研究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4.省级“三好学生”申请人应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三),科研能力较强(在北大核心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习成绩和一定的科研能力。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慎重推荐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积极主动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学院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各学院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各学院组织拟推荐学生认真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附件1) 、先进集体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省级“先进班集体”申报表》(附件2);《江苏省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3)、《江苏省高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4);《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人简况汇总表》(附件5)、《江苏省“先进班集体”申请班级情况汇总表》(附件6)。
3.各学院务必于3月30日下午2: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及佐证材料交至肖珊老师,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4.各学院上报后,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从各学院推荐的个人和集体中进行遴选,评选出2018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5.评选过程中或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