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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2        阅读量:
 

各学院:

2016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办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办理流程告知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申请对象:江苏籍的非毕业班学生

二、各学院组织申请贷款的学生填写《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除表格里已经填写或特别说明不需要填写的栏目外,其余栏目必须填写完整,不能空白,否则无法录入江苏省资助系统。请各学院抓紧时间采集信息,以免延误后续工作的开展。

三、由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分别将贷款学生信息输入到“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并于5月23日(周一)前通过系统上报学校审核。登录网址:http://58.213.129.204或者  http://202.119.175.107 (学院用户名及密码见附件2)。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各学院上报的系统信息,全部合格后,统一上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四、经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通过奥蓝通知),各学院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打印《申请审批表》,并统一至学生事务中心9号窗口盖章后交学生本人。同时,请学院告知学生留意江苏省教育厅通过报纸或网站等媒体公布的贷款办理时间,督促他们及时与共同借款人(一般为其父母,需携带身份证)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及《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到生源地指定地点签署助学贷款合同。

五、学生于9月份开学后两周内将生源地办理机构发放的贷款回执单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到学生处办理电子回执手续。

六、贷款金额到学校帐户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贷款已到账的学生信息录入奥蓝学生管理信息系统,更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电子档案;同时协同财务处核对清扣学生欠费,并及时将余额返还给学生。

七、特别说明:如有非江苏省生源地学生需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步骤如下:1. 让学生咨询当地资助中心,询问当地是否有规定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格;2. 如有规定的申请表,请学生按照当地资助中心要求下载,并填写表格相关信息,至学生事务中心九号窗口盖章;3. 如当地没有规定的表格,请学生至学生处网站——资助管理——文件下载,下载《非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模板》,并将表格中相关信息填写完整,至学生事务中心九号窗口盖章;4. 盖章完毕,请学生将此申请表暑期带回当地资助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年度贷款工作,做到应贷尽贷,切实落实好这一惠民政策。

附件1: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采集表

附件2: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院登录信息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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