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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徐璐        发布时间:2021-11-15        阅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处《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度“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助学金评审项目(2项)

评选对象:所有在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一)同曦助学金(仅限安徽籍学生)

1.评选人数及金额

评选人数18名,A类标准研究生2名,资助金额8000/名;B类标准研究生6名,资助金额4000/名;C类标准研究生10名,资助金额2000/名。

2.评选条件

 2.1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②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必修课学年学分绩点不低于1.5(新生可参考入学成绩),且必修课无课程重修行为。

有良好生活习惯,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三类资助标准要求如下:

A类:符合评选条件,上一学年学分绩点在3.5分以上者,根据学年学分绩点高低及家庭困难情况评定。

B类:符合评选条件,上一学年学分绩点在3分以上者,根据学年学分绩点高低及家庭困难情况评定

C类:符合评选基本条件,上一学年学分绩点在2分以上者,根据学年学分绩点高低及家庭困难情况评定,新生参照入学成绩及家庭困难情况评定。

2.2资格条件

安徽籍学生,符合下列情况一项或几项的徽籍学生可申报。

孤儿,持有孤儿证且亲属无能力负担求学费用的学生

残疾家庭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二级及以上,且家庭属于当地困难户,并持有残疾证及户籍所在地开具的困难证明;

因家庭有重大变故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的家庭困难,导致无力承担求学费用的,需提供材料证明及所需一切合理性资料。

(二)中储粮校友基金

1.评选人数及金额

评选研究生1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3000/名。

2.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家庭经济困难,支付学习、生活费用困难。

④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⑤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品质;

⑥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二、 奖学金评审项目2项)

评审对象:所有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一)暖阳奖学金

1.评选人数及金额

评选研究生5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4000/

2.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思想进步,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自觉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②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和社会活动;

③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学分绩点不低于3.0分。

④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军事训练和公益劳动,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⑤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二)四维奖学金

1.评选人数及金额

评选研究生17名(注:应捐赠方要求,同等条件下,酌情优先考虑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名。

2.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学分绩点不低于3.0分。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⑤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考虑。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2.各培养单位至多推荐两位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人(四维奖学金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除外),特别优秀的困难生不在此列,宁缺毋滥。

3.符合同曦、中储粮校友基金助学金要求的同学统一填写《社会助学金申请表》(电脑填写后打印),并写明申报项目,此外,参评同曦助学金须提供符合评选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扫描件;请符合暖阳、四维奖学金项目要求的同学统一填写《社会奖学金申请表》(注:学生个人电子文档命名为“XX学院_姓名_学号_奖助学金项目名称2021”,文件夹内包含申请表word版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参考附件4);校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每位申报人的综合情况排名、志愿选择等依次确定每项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入选人员名单。

4.学院签章同意后将评选结果及有关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佐证材料上须注明论文等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其他)外文期刊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无检索报告均不认可)、课题等级(校级以上,需为课题主持人)、学术比赛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荣誉称号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后盖章确认。

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终审结果报校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11122日前将申请表、简况汇总表及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行政楼708室徐璐老师处。

四、注意事项

1.校级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原则上每人每学年只能申报一项,已经成功申报过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学业奖学金除外)

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

3.研究生在学期间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参评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宿舍管理分不达标者;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参评学年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不含补考成绩);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者;参评研究生佐证材料造假者。

本通知解释权归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南京财经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附件:

1.2021社会助学金申请表》-同曦、中储粮

2.2021社会奖学金申请表》-暖阳、四维

3.2021年社会奖助学金项目汇总表

4.学生资料范例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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