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回顾

奖助管理

首页 -- 教育管理 -- 奖助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校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工部        发布时间:2023-03-28        阅读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要求及《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评优表彰管理办法》(南财大研字〔201928号)的规定,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籍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2023年,我校研究生可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5名、“先进班集体”2个;校级“先进班集体”至多10个,宁缺毋滥,省级“先进班集体”在校级“先进班集体”中择优推荐。

三、评选标准

1.省级“三好学生”主要标准: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规定的要求;获得过校级“优秀研究生标兵”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2.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主要标准:在具备省级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要有较强的责任意识,热心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服务意识,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起到先锋模范示范引领作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评选当年应在班级、党团组织或院系级以上学生会等其他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获得过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或校级及以上其他综合性荣誉称号。

3.校、省级“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素质过硬、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两委会;有科学、有效、完备合理的班级管理制度;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热心公益环保、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有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寝室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校园文化活动。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须经班级提名、院()考察审核评选,报学校择优评选,二者不可兼评。先进班集体由所在院()推荐,报学校开展评选。

2.各培养单位初评结果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后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3.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均需发送给研工部陈老师,各培养单位务必于47日下午1600前报送本单位推荐材料,逾期不报作自动弃权处理。

4.评选过程中或公示期间,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联系我们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          邮编:210023 

电话:025-86718661(招生管理科)      025-86718830(学位管理科)
          025-86718670(研究生管理科)   025-86718651(培养管理科)
          025-86718663(综合管理科)

南财研究生

CopyRight © 2012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