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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工部        发布时间:2024-12-02        阅读量: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表彰先进,发挥优秀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评优表彰管理办法》(南财大研字〔2023〕19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工作。

一、参评对象

本年度我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正常学制内的2022级、2023级在籍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类别

1.优秀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标兵;

3.优秀研究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学业优良;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

(二)具体评定条件

1.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为思想道德优良,学习成绩优秀,科研实践创新能力较强,原则上应是获得参评年度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标兵。评选对象为思想道德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实践创新能力突出,原则上应是获得参评年度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

3.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对象为在校(院)研究生会、研究生党团组织、班级工作中组织管理能力较强、精力投入较多并取得较大成绩、任期一学年(含)以上的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按各培养单位在籍全日制二、三年级研究生人数的3%评选。此外,校研会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占用所在学院的评优名额,评优名额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严格控制。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各培养单位依据《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评优表彰管理办法》,结合本单位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评审细则(须包含本单位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审细则于 12月6日前报送至学校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行政楼 708室)备案。

2.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各培养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组织初评、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3.各培养单位须于12月18日前将《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评优初审汇总表》及《南京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审批表》纸质版报送至陈佳园老师(行政楼708),汇总表电子版发至校内邮箱9220180015@nufe.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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