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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国际人才交流中心博士工位的通知
作者:研工部        发布时间:2024-09-25        阅读量: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国际人才交流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大党字〔2024〕60 号)和《关于加强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工位管理的通知》规定,现就博士工位启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约对象

我校尚未培养单位申请过工位的博士研究生。

二、预约房型

国际人才交流中心1楼半开放办公区A区(48人间

三、预约流程

1.预约操作详见附件《南京财经大学国际人才交流中心预约使用手册》。

2.预约程序完成后,按时间先后顺序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不可随意更改。

3.预约程序完成后,如需取消或更改,应及时在预约系统办理取消预约手续,不得私下协商转用或外借。如有违反者,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位申请应按天预约,如一周内累计两次未按期入座,原则上两周内不得申请使用工位。

四、注意事项

1.工位使用期间,需注意水电安全、人身安全及财物安全,不得在工位存放危险物品,禁止使用违规电器。工位使用人应自觉保持工作室卫生,及时清洁打扫。

2.使用人在工位学习时,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爱护学校公共财产严禁以任何形式损坏中心内部设施设备。

五、联系方式

国际人才交流中心物业联系方式如下

朱智豪:13912929871,   黄桂艳:15951911447。

 

 党政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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