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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2013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2-24        阅读量: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江苏省财政厅、教育厅《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235号)和《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南财大研字〔20122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4.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采取“差额申报制”和“公开答辩制”相结合的评审方式。

二、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在籍、非在职优秀当届毕业硕士生。每名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已经获得“思源英才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参评国家奖学金。

  三、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进度

负责部门

1221

下发相关通知

研究生处

1226

各院向评审领导小组报备评审委员会名单和实施细则

各院

1228

各院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初步评审

各院

1229~元月3

初评结果院内公示

各院

元月4

各院将初评结果及审核盖章的相关材料(含成绩单或专业排名表、六级证书复印件、其他佐证材料)上报至评审领导小组

各院

元月5日~16

1.对各院申报材料整理和审核。
2.
材料提交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公开答辩评审,并将最终名单进行公示。
3.
提交教育部主管部门。

评审领导小组

寒假前

发放奖金。

研究生处

财务处

  四、其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新的奖学金项目,今年是首次评审。鉴于该奖项下达时间较晚,额度大,学院须高度重视,务必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及其导师。

  2.鉴于本年度的其他研究生奖学金已经基本评审完毕,前期已申领其他奖学金(思源英才奖学金除外)的同学可继续申请本年度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各院要认真总结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经验和问题,积极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各院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5.本通知解释权归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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