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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03        阅读量:

南财研字〔202144


关于开展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度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培养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引导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紧紧围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深入研究,勇于创新,产出高水平、有特色、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学校决定结合当前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需要,公开设立若干研究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请参考《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见附件1)。

二、立项类型

本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指导课题四类。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学校给予研究经费资助。指导课题由申报人所在培养单位(部门)给予研究经费资助或申报人自筹研究经费。

三、申报条件

课题申报主持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管理经验,有较好的研究水平和组织能力。鼓励培养单位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积极申报,具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经历5 年以上的专职人员申报可不受学历、职称限制。

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四、课题结项要求

1.《指南》一至五选题的结项要求:重大课题须至少在CSSCI期刊发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含省教育厅)1项;重点课题须至少在CSSCI期刊发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1篇;一般课题须至少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1篇;指导课题须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1篇。结题评价材料中发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或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第一作者须为项目主持人,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南京财经大学,发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内容应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并标注“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及课题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项评价材料。

2.《指南》六选题的结项要求:重大课题须入选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百篇优秀管理案例”1篇或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案例2篇;重点课题须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案例1篇;一般课题须入选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案例库案例1篇或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案例1篇。

五、立项程序

课题立项按照个人申报、培养单位(部门)组织内部评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批准立项四个程序进行。

六、申报材料

1. 申请人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报所在培养单位(部门)评议、推荐并签署意见。

2. 各有关培养单位(部门)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12151100前将申报材料统一送交研究生院701办公室,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220040004@nufe.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2586718662,联系人:聂老师。


附件:

1.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指南

2.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申报表

3.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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