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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2-01-07        阅读量:

南财研字〔202150

本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南财研字〔202144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确定62项课题为我校202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立项课题。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指导课题四类。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学校立项资助。其中,重大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指导课题由学校立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给予经费资助,或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研究经费,每项资助0.5万元。课题立项时拨付30%的经费,结项通过后拨付剩余的经费。

二、课题实施年限:

1.《指南》一至五选题(常规项目)的实施年限:重大课题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其他课题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最多只能申请延期1次。

2.《指南》六选题(案例专项)的实施年限:所有课题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最多只能申请延期1次。

三、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立项课题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

四、课题结题要求

1. 《指南》一至五选题(常规项目)的结项要求:重大课题须至少在CSSCI期刊发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含省教育厅)1项;重点课题须至少在CSSCI期刊发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1篇;一般课题须至少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1篇;指导课题须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1篇。

结题评价材料中发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或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含省教育厅),第一作者须为项目主持人,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南京财经大学,发表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论文内容应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并标注“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及课题编号。科学研究论文、本科教学改革论文、本科教学改革成果奖、研究报告、未标注课题及编号的成果等不得作为结项评价材料。

2. 《指南》六选题(案例专项)的结项要求:仅以入库案例作为结项评价材料。重大课题须入选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百篇优秀管理案例”1篇或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案例2篇;重点课题须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案例1篇;一般课题须入选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案例库案例1篇或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案例1篇。所有入库案例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南京财经大学。

3.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结题要求的相关材料,将作撤项处理并追回未使用的经费。

五、课题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合理使用课题经费,保证课题研究质量。课题经费管理工作按《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南财大科字〔20193号)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名单(常规项目)

2.南京财经大学2021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名单(案例专项)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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