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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位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2-10-20        阅读量:

 南财研字〔2022〕45号

 各培养单位: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制定科研选题、明确科研方向的开端,也是监督和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为确保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应按照《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管理规定》(南财研字〔2020〕5号)具体要求对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开题相关工作。

二、所有参加开题的硕士研究生应于11月18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开题申请并录入结果。

三、研究生秘书应于11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交至研究生院(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在系统内完成学生的开题申请及结果审核工作。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一)(附件1)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二)(附件2)

四、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督促指导教师及研究生严肃认真地对待学位论文相关工作,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督导将对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开展随机抽查工作。

附件: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一)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结果汇总表(二)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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