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成果奖励与学术绩效分值计算标准的补充规定》(南财大研字〔2018〕5号)等文件,现对各学院(部、中心)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进行登记统计,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成果时间和种类
2022年1月—2022年12月期间(以发文或证书时间为准)获得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表率类获奖。本次未登记的研究生教学成果将在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登记。
二、奖励对象
以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团队或个人。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成果奖励与学术绩效分值计算标准的补充规定》(南财大研字〔2018〕5号)等文件要求,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于11月25日上午11:00前,将本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登记表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具体格式见附件,逾期不补。登记表中所列出的成果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研究生教学研究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用稿通知单等不作为奖励依据);
2.案例入库须提供入库证书或证明,入选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的案例还需提供网站案例信息页。
3.教学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获奖、指导研究生比赛获奖须提供获奖文件或证书的复印件(如获奖文件与获奖证书落款章不同,请同时提供)。
4.研究生工作站、优秀学位论文无需报送。
5.以上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9220110007@nufe.edu.cn。
四、其他事宜
根据综合考评的要求,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本年度本科教学奖励不予兑现;尚未参加引进人才聘期考核的教师暂不兑现;已用于引进人才待遇核定、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弹性聘用考核、高端人才考核的成果,除文件和协议规定外,一律不得重复使用。请各位老师在填报时认真核对,切勿重复填报,否则按违反师德师风情况处理,个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联系电话:86718651
联系人:顾老师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