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育教学成果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南财大校字〔2023〕19号)《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综合评价实施方案(2024 版)》(南财大校字〔2024〕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4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报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范围
此次报送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包括以下十个方面(具体格式及填报要求见附表,如有突出表现可在附表备注中写明,例如:全国排名第二、省内排名第一、财经类高校排名第一、实现0的突破等量化类比表述):
1.研究生教改课题(项目)(省教育厅下达的除外);
2.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
3.研究生课程、教材获奖;
4.研究生教学案例入库和获奖;
5.教师参加研究生教学竞赛获奖;
6.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
7.指导研究生毕业论文获奖;
8.指导研究生科研项目(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除外);
9.研究生(以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一作、研究生二作)或通讯作者)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参照《南京财经大学论文发表期刊指导目录》(2024版)五类及以上);
10.其他研究生高水平成果。
二、成果产出时间
本次报送成果产出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已毕业研究生的成果。
三、报送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准确统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做到实事求是、科学规范,不漏报、不重复。
2.各类统计纸质表经各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同时电子版(含对应佐证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9220110007@nufe.edu.cn,佐证材料包含获奖证书、发文、官方网站通知公告、论文(统计日期范围内正式发表(以统一检索收录情况,并有年、卷、期号为准),佐证含封面、目录、正文页、检索报告(如有)等)。
3. 已公示(或正在公示)未公布、录用待发及Online的成果,待正式公布或发表后在下周期统计中报送。
4. 所有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