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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大研字[2019]8号
本校各部门: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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