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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双语课程的教学管理,现对我校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2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1版)中教学基本环节设置中的双语课程进行认定。
一、基本要求
(一)课堂教学中除使用普通话以外,60%以上的时间使用英语;
(二)须使用英文教材、英文讲义进行教学;
(三)根据课程教学要求,制定英文教学大纲;
(四)使用全英文PPT,有条件的应编印词汇手册、注释手册等,帮助学生理解教材内容;
(五)实施双语教学过程中,重要定理、概念以及关键词等使用英文进行板书;
(六) 布置、批阅英文作业;
(七) 必须进行期末考试,采用英文命题并要求学生用英文答题。
二、认定办法
(一)学期开始四周内将使用的参考教材、教学大纲、教学周历、ppt等内容交至开课院系初审。学院研究生秘书需严格把关,缺少上述任一材料均不予初审。最终由校研究生处予以认定。
(二)学校研究生处、督导组将加强对双语课程的检查力度。经研究生处、督导组检查,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达不到双语教学基本标准的,取消其已被认定的双语课程资格。
三、本通知颁布之日起,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O一五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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