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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办        发布时间:2013-05-10        阅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与政策人才培养项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资格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学位与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严谨的治学态度,能严格遵守学术规范,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申请人原则上应为具备博士学位的1档教授,能胜任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工作。

3、申请人研究领域和研究成果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紧密相关。

4、科研能力强,近5年来以第一完成人完成的科研成果符合下列条件:

(1)在学校指定的二类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含3篇),或在一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含2篇),或在学校指定的一、二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并同时出版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高质量的学术专著1部。

(2)主持国家级课题1项或主持省部级课题2项,纵向科研经费30万元以上。

(3)获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项1项。

二、遴选程序

1、申请人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连同证明材料(学位证书、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证书、科研立项通知书、校财务处提供的科研经费清单等)复印件合订成册,交所在学院进行审核,审核后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报研究生处。

2、科研处负责对证明材料和科研情况进行认定。

3、校博导评审办公室根据博士生导师遴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选,并负责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

4、研究生处根据初选情况将符合基本条件申请者的学术代表著作匿名送交同行专家(一般为3人)进行通信评议,获得同行专家2/3多数成员同意的,方可提交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委员会审议。

三、时间安排

2013年5月30日前,经学院审核推荐,将《南京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一式五份),连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学位证书、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证书、科研立项通知书、校财务处提供的科研经费清单等)合订成册(一式二份),报研究生处。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博导遴选将从博士人才项目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实际出发,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水平以及学术成果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紧密程度。

2、对博导遴选的学术标准要从严掌握,宁缺毋滥。学校对本次博导遴选的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不超过10人。

3、本次博导资格申请的有关手续必须由本人履行。凡申报材料不实、弄虚作假,或在科研中有抄袭、剽窃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提出申请。

4、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负责本次遴选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地址:行政楼706室

联系电话:84028600,沈老师、王老师

                             研究生处

       201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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