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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南京财经大学2026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2026-03-09        阅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硕士学位论文(实践成果)抽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督〔2025〕5号)安排,受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负责建设全国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质量监测专家库,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位授权审核、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学科画像、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二、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七部分内容。

一是报送本单位自2025年3月以来的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是补报各单位在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交存工作中,从其平台中下载导出的“已授位备案学生信息”内所列、且此前尚未报送的博硕导师名单。

三是报送同时具有学科交叉研究经验与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博硕导师,及其交叉关联学科信息。

四是报送行业企业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所属行业企业专家)。

五是报送具有指导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博士研究生经历的专家、具有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学习经历的专家。

六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个人信息。

七是清退存在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等不良问题的专家。

各单位报送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积极主动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单位聘任的兼职及行业企业导师),原则上应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全部在职或在岗博硕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三、工作要求

研究生院将根据教育部提供的已在库专家信息按学院进行分类,将含上一年度上报的《专家信息汇总表》点对点分发至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相关学院组织研究生导师对《专家信息汇总表》进行完善更新及采集录入。《专家信息汇总表》填报工作内容为:

1.上报新增硕博专家:学位点所在单位根据上一年度遴选新增导师(含兼职导师、行业导师)情况,安排2025年度新遴选导师填报信息并进行汇总。

2.原在库专家基本信息的完善与更新:学院联系已在库导师核对表上信息,导师核对后按要求进行完善更新。

3.补报本单位的行业导师信息(含兼职导师):学院根据本单位聘请行业导师(含兼职导师)情况,安排行业导师填报信息并进行汇总。

4.补报各单位在2024/2025学年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交存工作中,从其平台中下载导出的“已授位备案学生信息”内所列、且此前尚未报送的博硕导师名单。

5.报送同时具有学科交叉研究经验与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博硕导师,及其交叉关联学科信息。

6.退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离岗、退休或因身体等原因不愿承担评审工作的专家可上报名单,进行退库管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所上报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积极主动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学位点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企业导师)。

根据专家库上报要求,在对《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中表格进行操作时必须按照附件3《专家库数据字典》中的字段进行填写,不得自行删减表格内容或修改表格结构。

请各相关学院于2025年3月17日下班前将《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唐老师QQ,纸质版(分管研究生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701办公室。

联系人:唐老师 86718662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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