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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南京财经大学报考点(3229)网上报名公告
作者:研招办        发布时间:2020-09-23        阅读量:

一、本报考点仅接收报考南京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327)的下列考生:
1
、就读学校在南京地区的应届考生;
2
、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南京地区的往届考生。
注意:

1)除以上考生外,其他报考南京财经大学的考生应选择学校、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网上)确认手续;
2)请考生务必按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因考生错选报考点、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不能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1.报名。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间:10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根据报考点及招生单位要求出具相关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求学考生,须在报名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获批,不提申请或得不到批准的不准考。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收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编号在规定时间到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补交费。

2.网上确认。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注意不是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于117日-9到网上采集本人图像和确认报考信息(具体网址将在我校网上确认公告中提前发布,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并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逾期将不再办理。未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和录取。

网上确认信息后,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照我校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否则将不准考。

注意:网上确认时考生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 “报考类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等内容均不能更改,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所填写的相关信息。

3.打印准考证。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研招网有关公告,于1219-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硕士研究生初试和复试时均需使用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

三、其他

1.依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规定(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参加全国研究生考试,按每生12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2924-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高校将组织部分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报考费”功能同时开通,考生在此期间报名信息及支付的报考费有效。

3.对已报名交费但未确认信息,和已确认信息未参加考试等情况,不予退报考费。

四、特别提醒

1.凡拟在江苏省报名考试或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关于网上报名的公告信息,并按要求慎重选择报考点。

2.网报期间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

3.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导致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后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 需要申请考试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请务必于网报期间与报考点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五、具体考场安排将在本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后确定,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nufe.edu.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六、联系我们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nufe.edu.cn

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E-Mailyzb@nufe.edu.cn

联系电话: 025-86718872 86718661 86718873

传真:025-86718665

通讯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 南京财经大学52号信箱

邮政编码:210023

 

联系我们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          邮编:210023 

电话:025-86718661(招生管理科)      025-86718830(学位管理科)
          025-86718670(研究生管理科)   025-86718651(培养管理科)
          025-86718663(综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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