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5年接收推免生复试的工作安排
为做好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南财研字(2014)14号),特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我校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免资格的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推免生接收程序
1、申请办法
(1)申请人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推免资格后,有意者请先填写“南京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见附件)进行预申请,登记个人信息和专业意愿。此表请于9月28日前通过寄送或传真(025-84028593)到我校研究生处。
(2)9月28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南京财经大学”志愿,及时接收和答复我校的复试通知。
2、复试
(1)推免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包括综合面试和外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测试两部分。复试成绩=综合面试(100分)*70%+外语水平(100分)*30%。
(2)10月10日上午考生报到(仙林校区行政楼701),报到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具体见《南京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3) 10月10日下午到相关院系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录取
学校根据学生本科阶段的成绩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是否录取。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接收。
学校确定拟录取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的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
所有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即可100%获得一等新生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和助学金(6000元/年;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此外,攻读硕士期间成绩优异者还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其他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等。
对于拟录取的推免生学校将在研究生处网站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考生若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进行投诉和举报,我校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其他
1、在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招生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推免生的体检
所有推免生须在本人所在学校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在拟录取后寄送或交至我校研究生处。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在特殊情况下,学院可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3、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25-84028597(研究生处)、025-84028728(校纪委)。
二0一四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