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信息 > 最新通知 > 正文

关于对参加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通知

时间:2013/04/07 09:53:00 点击数: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和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江苏省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管理规定,在复试之前,必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须委派专人负责。

1 根据考生的复试信息,认真审查考生的身份和资格,严格核查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收存其身份证、学生证和学历证书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2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网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

3 对同等学力考生、部分报考条件涉及工作年限的专业学位考生还需审查其工作年限。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