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研字〔2019〕24号
各有关招生单位:
为推进硕士研究生多元招生,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我校各学科专业(会计(MPAcc,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旅游管理(MTA)、工程管理(MEM,代码为〔125601〕)除外)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做好本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及教育部推免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原则
1.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具有一定专业知识背景和外语基础扎实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切实提高推免生招生质量。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有效维护推免生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基础、外语水平、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推免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成立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
各招生单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接收推免生具体工作。
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并指定综合面试小组和外语水平测试小组组长。每个复试小组应同时确定一名秘书,负责文字记录、材料整理及联络等工作。复试小组在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推免生复试工作,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推免生复试工作内容
1. 推免生复试时间
各招生单位应于9月25日-9月27日组织完成推免复试工作。
2. 推免生材料查验
(1)《南京财经大学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研究生意向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3)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5)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该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
3. 推免生复试内容与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及外语水平测试两部分。推免生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综合面试(100分)*70%+外语水平(100分)*3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面试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第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二、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外语水平测试包含听、说能力测试。
4.每位推免生的综合面试与外语水平测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20分钟。推免复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专人负责记录工作,复试记录材料由招生单位保存三年。
5.各学科专业具体推免复试时间和地点由各招生单位另行通知推免生。
(三)推免生拟录取
1.凡复试合格,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推免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推免生体检
推免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在推免生招生过程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免试攻读南京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资格:
(1)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者;
(2)入学前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具备推免生资格后,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者;
(4)入学前无法获得学位证书者;
(5)体检不合格者。
(六)材料报送
各相关招生单位应于9月27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
1. 推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综合面试小组与外语水平测试小组)成员名单
2. 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3. 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招收推免生综合面试评分表
4. 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招收推免生综合面试评分汇总表
5. 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招收推免生外语水平测试评分表
6. 南京财经大学2020年招收推免生外语水平测试评分汇总表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yzb@nufe.edu.cn;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招生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716办公室。
三、其他
1.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免交复试费。
2. 拟录取推免生的《南京财经大学硕士拟录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与体检报告请于2019年10月25日前统一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将在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6月寄发。
3.咨询电话:025-86718872,025-86718661
4. 监督电话:025-86718703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