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培养单位、导师、学位申请人员:
为规范学位申请流程,保障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南财大学位字[2016] 2号),2019年上半年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与评定工作时间继续参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与评定等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表》(南财研字[2017]21号)执行。
自2019年起,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环节相关工作按《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南财大研字[2019]4号)规定实施。
请各有关培养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学位论文质量,保证学位申请与评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研究生院 学位办
二○一九年三月三十日
相关链接:
南京财经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与评定等相关工作时间安排表
南京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盲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