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要求,今年对2019年度江苏高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综合评价,并以此评价结果作为省2020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专项资金安排主要依据,以及其他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研究生教育工作综合评价主要看做了什么、做成了什么,重点考察质量、贡献和影响。综合评价申报表中所呈现的措施、成效,以及获得的表彰、奖励等均为2019 年度情况。
为更加准确、全面的梳理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所取得的好的做法和业绩,充分体现我校在此项工作中的成效,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填写《2019年度江苏高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综合评价申报表》,并需附佐证材料,于3月30日前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行政楼701室培养与学位管理科。
联系人:聂志平,杨选瑾;电话:025-86718662,025-86718651
附件:2019年度江苏高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综合评价申报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