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研字〔2020〕22 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20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0〕8号)以及《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苏教评院〔201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度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且被评为我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名额分配
1.博士一级学位点当年(2018.9.1—2019.8.31,下同)推荐1篇;
2.学硕一级学位点在一个培养单位的,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30人的可推荐2篇并排序,其他只推荐1篇;
3.学硕一级学位点依托多个培养单位的,每个培养单位初评推荐2篇,经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台评审后,根据评审结果,每个一级学位点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30人的可推荐2篇并排序,其他只推荐1篇。
4.专硕学位点当年学位授予数超过40人的可推荐2篇并排序,其他只推荐1篇。
三、评选程序
(一)开放申报。各培养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所有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中开放申报。对申报的学位论文应注重质量把关,加强学术规范审查。
(二)初评推荐。各培养单位依据本年度申报推荐名额从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择优推荐。
(三)匿名评审。学硕一级学位点依托多个培养单位的,所有培养单位初评推荐的论文,均上传至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台进行匿名评审。
(四)集中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会,确定博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硕士论文和专业学位硕士论文的排序推荐名单。
(五)推荐公示。将推荐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省学位办文件要求完成报送。
四、评估纪律
我校2020年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按评估“五不”纪律要求执行,本工作方案呈报学校纪检部门,并主动邀请纪检部门加强工作环节监督。
五、材料报送
(一)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1.纸质材料
(1)学位论文定稿(一式一份)。学位论文须使用统一的封面(见附件1)。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3)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
(4)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须装订成册)。
2.电子材料。电子文档须严格按照命名规则命名。
(1)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格式)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doc格式)
(3)学位论文定稿(封面、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pdf格式)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参评的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论文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2.学位论文电子版不能显示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身份信息。不符合盲审处理要求的参评论文,将取消该学位论文复评资格。
3.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其中博士论文摘要不少于5000字、硕士论文摘要不少于2000字。
4.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学术论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等信息,作者姓名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须注明关键信息。
5.每篇参评论文(PDF 版本)一个文件,命名规则为“学位论文类别(YB 指代博士论文、YS-X 指代学硕论文、YS-Z 指代专硕论文)+单位代码+一级学科代码+题目(不含副标题)”。
6.相关表格样式请访问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六、其他事项
所有推荐材料纸质版请于6月17日16: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220040004@nu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 025-86718662。
附件:1. 推优论文封面
2. 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 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二○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