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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财经大学2016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01 14:55:00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

    为培养和激励我校研究生创新精神,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南财大研字[2016]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南京财经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201541-2016331日之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

    二、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评选程序

1、各相关学院根据《办法》规定评选标准和评选原则,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对学位论文质量、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初选名单并排序。初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获得学位硕士人员总数的5%(附件1);

2、研究生处对学院初选名单进行复核,如发现有剽窃、作假等问题,将撤销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建议名单;

4、研究生处将审议结果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3-5天,公示期结束后对名单予以公布。

    四、材料报送

    请各院研究生秘书将本学院材料汇总,于201631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纸质材料送至行政楼70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一)纸质材料

    1、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申报表(附件2);

2、硕士学位论文;

3、发表的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获奖项目及专著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1-3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4、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3

   (二)电子材料

1、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3);

2、硕士学位论文(PDF格式)

 

 

 

 

 

研究生处

20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