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研字〔2018〕1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8〕2号)以及《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苏教评院〔201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18年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我校分配的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名额为8篇(其中硕士学术学位论文3篇,硕士专业学位论文5篇)。
二、评选对象
(一)本次参选的学位论文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二)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在参评范围之内。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开放申报。请各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在校级优秀学位论文中开放申报。参评论文应注重学位论文质量,加强学术规范审查。学院报送的篇数不得突破推荐名额(附件1)。
(二)学校集中评审。学校按江苏省优秀硕士学术学位论文推荐名额的2倍篇数和优秀硕士专业学位论文推荐名额的1.5倍篇数分类遴选,确定专家评审名单。
(三)校外专家评审。学校严格按照省教育评估院工作要求和评审标准,组织校外专家进行评审。
(四)学校择优推荐。学校根据评审校外专家打分,按照硕士学术学位论文和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分类排序,以省评估院下达的实际名额确定推荐名单。
(五)名单公示。推荐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要求完成材料报送。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1.纸质材料。如不特别注明,均为1份。
(1)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3);
(3)学位论文定稿,一式5份。论文须使用统一的封面(附件4);
(4)有关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
2.电子材料。电子文档须严格按照命名规则命名。
(1)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WORD格式);
(3)学位论文定稿(封面、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PDF格式);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论文正文,均不能显示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身份信息。
2.表格样式请访问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3.上报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4.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5.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每篇学术论文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不得出现作者姓名)等信息。
五、其他事项
所有推荐材料纸质版请于6月4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120121013@nu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6718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