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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9年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7 19:05:48 点击数:

南财研字〔201913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195号)以及《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办法》(苏教评院〔201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度江苏省优秀学位论文推荐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1791日至20188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且学位论文被评为南京财经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均可以参评。

二、评选程序

(一)开放申报。各培养单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所有符合条件的参评对象中开放申报。对申报的学位论文应注重质量把关,加强学术规范审查。

(二)集中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的学位论文进行分类评审。根据评审专家打分,对博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硕士论文和专业学位硕士论文分别进行排序,并确定推荐名单。

(三)名单公示。推荐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省学位办要求完成报送。

三、材料报送

(一)纸质及电子版材料

1.纸质材料

1)学位论文定稿(一式五份)。学位论文须使用统一的封面(见附件1)。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一式五份,见附件2

3)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见附件3

4)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须装订成册)。

2.电子材料。电子文档须严格按照命名规则命名。

1)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doc格式)

2)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doc格式)

3)学位论文定稿(封面、内容须与纸质版一致,*.pdf格式)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参评的学位论文必须与国家图书馆的存档原文一致。若发现申报论文不属实或不符合要求,则取消该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2.学位论文电子版不能显示作者、培养单位、导师等身份信息。

3.参评论文除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代码0502)外均应用中文撰写。外国语言文学的论文若用中文以外的文字撰写,还需报送该学位论文不少于5000字的中文摘要。

4.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其他研究成果,可在学位论文“参考文献”后,以“附录”形式列出,学术论文请标明期刊级别、名称、刊号、期数,以及学术论文题目、第几作者等信息,作者姓名统一用***代替。其他研究成果须注明关键信息。

5.相关表格样式请访问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四、其他事项

所有推荐材料纸质版请于53116:00前报送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120121013@nufe.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025-86718662

 

附件1. 学位论文封面

2. 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 江苏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