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0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20 14:10:42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9年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19〕12号)文件要求,为了确保我校2020届毕业生(含留学生)电子简历及时上传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平台(WWW.91job.gov.cn,实现毕业生电子图像的有效应用,现将具体拍照事项安排如下。

1、拍摄时间:4月1日,拍摄地点:羽毛球馆,具体安排如下,名单见附件:

第一拍摄点

第二拍摄点

第三拍摄点

第四拍摄点

第五拍摄点

第六拍摄点

第一节

第六节8:20-14:40

本科生

第七节14:55-15:40

工商(22
法学(21
财政(11

经济(72

国贸(55
营销(16

金融(106

食工(63

会计(203

第八节15:50-16:35

新闻(8
外语(4
艺术(6)            粮经(15)           管工(8

信工(34)           数学(24

公管(15)                         MPA66

产发(13)          马院(16

MBA120


2、由于本次拍照需扫描身份证提取个人信息,请每位研究生拍照时务必带上二代身份证,在指定的时段内提前20分钟到达拍摄地点,以学院为单位按学号顺序排队。

3、本次照片用于毕业证、学位证制作以及就业推荐表、电子简历等工作,请各位研究生注意个人形象。拍照时穿白色上衣,衣领、胸前不带深色条纹,衣服领子不要太高、领口不能太大;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发型清爽、整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镜、耳朵(参照身份证照片标准)。准备工作应提前做好,不得在拍摄现场整理、换装。

4、由于拍照人数较多,各学院需指定一名教师负责人和一名学生负责人,负责电话沟通,维护拍摄秩序。拍照过程中不得拥挤、喧哗

5、本次照片采集工作与毕业研究生的学历、学位授予信息上传、就业派遣等工作密切相关。研究生如不准时到场拍摄,可能造成学历、学位、派遣信息延迟或缺失,无法及时在网上查询。请各学院充分重视该项工作,确保相关研究生准时前往,非不可抗力不予请假。

6、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14〕69号文件执行,每人12元。请拍照学生即日起至329日登陆学校缴费平台进行缴费(http://58.213.14.79/payment),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7、未能在学校参加现场采集的学生,可于2019年8月1日—11月20日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进行补拍,补拍流程可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网”(http://www.jsbys.com.cn)查看。

研究生院

2019年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