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南京财经大学2019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通知

时间:2020/01/17 17:19:23 点击数:

南财研字〔20203

本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南京财经大学2019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南财研字〔201937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确定“商科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等21项课题为我校2019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立项课题(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设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指导课题四类。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学校立项资助。其中,重大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指导课题由学校立项,课题负责人所在培养单位(部门)给予经费资助或由课题负责人自筹研究经费,每项资助不低于0.5万元。

二、重大课题实施年限一般为2年,其他课题实施年限一般为1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年,最多只能申请延期1次。

三、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填写《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立项课题结题报告书》,申请结题。

四、课题结题要求。重大课题至少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奖(含省教育厅)1项;重点课题至少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一般课题至少在北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指导课题至少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期刊论文内容应与课题研究方向一致,并标注“南京财经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及课题编号,未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五、课题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做好课题研究工作,合理使用课题经费,保证课题研究质量。课题经费管理工作按《南京财经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南财大科字〔20193号)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2019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课题立项名单

 

 

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