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我校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拟于2020年6月22日至6月26日(第十八周)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
1.研究生任课教师可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特点,采用多样化考核方式。建议优先采用课程论文、研究报告、案例分析等考核形式(含必修课)。
2.必须采用闭卷考试(笔试)的课程可由任课教师申请,课程归属学院同意,延迟至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返校后进行。
二、考试要求
1.各门课程的考核均需命题。采用笔试考核的课程,需出A、B两套考卷,每套考卷均需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采用课程论文、研究报告、口试等考核方式的课程,需书面拟定选题范围与考核要求。
2.注重学习过程考核,授课老师可参考学生线上学习表现(课堂讨论、测验、作业、考勤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适当提高平时成绩比例。
3.笔试考试的样卷、课程论文等其他考核方式的选题范围与考核要求一律提交16K的激光打印稿。试卷格式需使用研究生院规定的统一格式,试卷上需标注考试占用时间、开卷或闭卷等要求。特别提醒试卷打印稿请勿装订,模板上的出卷要求在打印制卷前应予删除。
4.笔试课程的命题容量一般以2小时的考试时间为宜,采用双语教学且外语命题的课程,考试时间可延长30分钟。
5.请任课教师5月20日前确定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方式,并及时通知选课学生。同时需填写《研究生课程期末考核计划表》,报课程归属学院审批备案。
三、组织管理
(一)考试安排
1.课程归属学院负责课程考核方式的确定,并填写《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汇总表》,于5月22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
2.课程归属学院负责笔试科目的排考,6月8日前研究生秘书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考务管理-排考管理”中进行课程排考,注明“推迟考试(闭卷)”。
3.各开课单位应组织任课教师积极研究完善期末考试方案,按人员配备要求并结合课堂实际情况设计方案。各培养单位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严明考试纪律,开展学风建设。
4.学生应自觉遵循学术道德、遵守考场纪律,杜绝科研不端行为和学术失范行为等违纪行为,主动做出诚信承诺,并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开展各项工作。
5.各学院负责本学院期末考试安排,6月12日前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并及时向学生公布。日程安排内容应包括考场名称、课程编号、考试时间(注明“推迟考试”)、主考教师、监考教师、考试人数、班级说明、监考教师通讯录。
(二)试卷管理
1.必须采用闭卷考试(笔试)的课程,命题教师将笔试科目A、B两套试卷交至学院研究生秘书处,一套用于期末考试,一套用于补考。
2.学院须整理、统计好本院期末考试笔试科目试卷,并提供印刷清单、试卷袋(注明课程名称、人数等相关信息),印刷厂到各课程归属学院拿取试卷印刷。凡有特殊要求的,须向印刷厂文字说明。
3.印刷厂将印刷好的试卷送至学院,具体接卷时间、地点由学院和印刷厂商议确定。试卷清点、保管由课程归属学院负责。
4.学院应加强试卷保管工作,防止泄题。
(三)阅卷与登分
任课教师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卷和登分工作。学位课程提倡集体阅卷。每门课程的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占30%-40%、期末考试成绩占60%-70%的比例确定。
(四)总结与归档
1.采用课程研究报告考核方式的任课教师在下学期第一周,笔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在课程考核完毕后一周内,将成绩单、试卷、课程总结表交所在学院。
2.任课教师需对所任课程进行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研究生学习情况分析、教学过程体会及对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各学院应妥善保管成绩单、试卷、课程总结表备查。
四、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相关人员 |
1 |
5.20前 |
确定并课程考核方式 |
任课教师 学院研究生秘书 学院负责人 |
2 |
5.22前 |
提交笔试试卷、非笔试考试标准 |
任课教师 |
3 |
6.8前 |
进行推迟考试科目排考 (注明“推迟考试”) |
学院研究生秘书 |
4 |
6.12前 |
整理、统计试卷,提交印刷清单 |
学院研究生秘书 (或试卷保管人员) |
5 |
6.15前 |
送交印刷试卷 |
学院研究生秘书 (或试卷保管人员) 印刷厂 |
6 |
6.18前 |
提交、发布考试安排 |
学院研究生秘书 学院负责人 研究生院 |
7 |
6.19- 6.26 |
领取试卷 |
学院研究生秘书 (或试卷保管人员) 印刷厂 |
五、其它事宜
1.学院负责统计上报监考任务工作量,研究生院根据考试安排进行监考工作量核算,并按标准发放监考费。
2.相关表格可访问研究生院网站“培养管理-相关下载”进行下载,下载地址http://yjsc.nufe.edu.cn/info/1025/2319.htm。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