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2021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进一步贯彻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精神,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8号)文件要求,广泛动员导师和研究生,填写申报表格,积极参与项目申报。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课程学习成绩未出现不合格情况,并能在毕业前完成创新计划者。
2. 已承担本创新计划项目未完成结题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1. 在校研究生,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
2. 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基础,预期成果切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3. 申报者导师能积极支持其科研与实践创新课题研究工作,研究生培养单位能够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三、项目设置
1. 创新计划分为科研创新计划和实践创新计划。
(1)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一年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一年级、二年级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时请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2)实践创新计划项目
一年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MBA、MPA、MEM、MPACC周末班学生可以申报,但经费由导师、培养单位资助)。申请时请填写《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
2. 创新计划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立项初评推荐。
3. 创新计划实行立项资助制和不限额申报制。
四、经费资助
创新计划立项项目根据项目经费来源分为学校资助项目、培养单位(含导师)资助项目。资助标准按自然科学类不低于每生每项1.5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每生每项0.8万元执行。
培养单位(含导师)资助项目若无经费到账,不予立项。
培养单位(含导师)创新计划项目资助不得使用研究生业务管理费、优势学科、重点学科、协同创新专项经费、校级科研教研课题、科研启动费等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经费来源。
项目申报与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立项资助情况作为教学院(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将《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江苏省研究生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1份,交所在培养单位汇总。同时向培养单位提供《申报书》电子文档(盖章版PDF,命名规则:计划简称(科研或实践)+CX单位代码+单位名称+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申请人就读层次+姓名。例如“科研CX10327南京财经大学0202应用经济学-硕士李一”)。
2.培养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排序后,填写《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申报汇总信息表》(附件4),加盖培养单位公章、分管领导签字。
3.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需按照指定规则命名,且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汇总表需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请于4月9日上午11:00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701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并命名为“培养单位名称+2021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发送至指定邮箱。
4. 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最后上报省教育厅。请各培养单位根据通知精神,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025-86718662;邮箱:9220040004@nufe.edu.cn。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