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6项)
(一)苏州校友会助学金
1.评选对象
所有在籍全日制(非定向)苏州籍硕士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评选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品质;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⑤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
⑥家庭经济困难,支付学习、生活费用困难。
3.评选人数及金额
每年评选研究生1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人/年。
(二)四维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所有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评选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品质;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⑤学习成绩优异,所有课程(含专业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专业排名的名次在前30%;
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的申请人,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八级,小语种参照英语要求执行;
⑦学术型研究生申请人必须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身份并以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单位,至少在《南京财经大学论文发表期刊指导目录》(南财大科字[2015]1号)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课题一项;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原则上能够完成一篇高质量的实践报告或案例分析。
3.评选人数及金额
每年评选研究生16名(其中营销学院5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人/年。
(三)中储粮校友基金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所有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评选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品质;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⑤非外国语言文学类的申请人,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八级,小语种参照英语要求执行;
⑥学习成绩优异,所有课程(含专业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专业排名的名次在前40%;
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身份并以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单位,至少在《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期刊指导目录》(南财研字[2016]3号)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课题一项;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原则上能够完成一篇高质量的实践报告或案例分析。
3.评选人数及金额
每年评选研究生1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人/年。
(四)翠竹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所有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评选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品质;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⑤学习成绩优异,所有课程(含专业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专业排名的名次在前40%;
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的申请人,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八级,小语种参照英语要求执行;
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身份并以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单位,至少在《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论文发表期刊指导目录》(南财研字[2016]3号)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课题一项;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原则上能够完成一篇高质量的实践报告或案例分析。
3.评选人数及金额
每年评选研究生20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2500元/人/年。
(五)南京安徽商会同曦奖助学金
1.评选对象
所有在籍全日制(非定向)安徽籍硕士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品质;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分项条件
①A类奖助学金评定条件:符合评选基本条件,其入学后所修所有课程成绩(含公共基础课、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按专业(同一年级)排名的名次在前10%;一年级有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署名第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二年级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发表(署名第一),或有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排名第一)。
②B类奖助学金评定条件:符合评选基本条件,其入学后所修所有课程成绩(含公共基础课、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按专业(同一年级)排名的名次在前20%;一年级有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署名第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二年级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发表(署名第一),或有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排名第一)。
③C类贫困助学金评定条件:符合评选基本条件,其入学后所修所有课程成绩(含公共基础课、学位课、专业选修课)按专业(同一年级)排名的名次在前30%;一年级有学术论文公开发表(署名第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二年级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发表(署名第一),或有省部级以上立项课题(排名第一)。
(3)同等条件下,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
3.评选人数及金额
资助标准分为A类奖助学金、B类奖助学金、C类贫困助学金三个标准,每年资助名额:A类2人/学年,B类6人/学年,C类10人/学年。A、B、C三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A类奖助学金标准:8000元/年,B类奖助学金标准:4000元/年,C类贫困助学金标准:2000元/年。
(六)暖阳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本年度我校研究生暖阳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所有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评选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②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③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优秀的品质;
④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⑤学习成绩优异,所有课程(含专业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且专业排名的名次在前35%;
⑥非外国语言文学类的申请人,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以上。英语专业通过专业八级,小语种参照英语要求执行;
⑦学术型研究生申请人必须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身份并以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单位,至少在《南京财经大学论文发表期刊指导目录》(南财大科字[2015]1号)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或主持校级及以上研究生创新课题一项;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必须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原则上能够完成一篇高质量的实践报告或案例分析。
3.评选人数及金额
每年评选研究生5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人/年。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南京财经大学“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2.学院签章同意后将评选结果及有关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理审批手续;佐证材料上须注明论文等级(一类、二类、三类、其他)、课题等级(省级、校级)后盖章确认。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终审结果报校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最终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表、简况汇总表及佐证材料上报至研究生院701肖珊老师处。
四、评审原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2.名额分配根据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的评选细则和学院的研究生人数确定,各学院2017年度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数详见附件1。
3.同等条件下,生活困难的学生优先。
4.参评学生佐证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将直接取消参评资格,请各学院严格把关。
本通知解释权归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南京财经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