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2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提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今年,续贷学生申请国开行助学贷款时,需继续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对象
除2016届毕业生以外的有续贷意向的全部在校生(生源地包含全国各省份,不仅仅针对江苏籍学生)
二、系统操作方法
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www.csls.cdb.com.cn(如遇防火墙拦截,请选择“继续浏览此网页”),借款学生用身份证号登陆,初始密码为八位生日数字,如“19890101”,如果密码不正确可致电生源地所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置密码。打开在左侧导航栏,在“贷款申请”功能中点击“新增”,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后提交,待学校审核。
三、截止时间
5月31日(周二)
四、注意事项
1. 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务必提交续贷申请,否则无法成功贷款;
2. 要求学生务必认真填写续贷声明,不符合要求者将审核退回重新填写。其中,如下信息统一填写为:资格审查单位:南京财经大学;出具日期:2016年5月31日;联系人:张贤;联系电话:025-86718633。
3.此次续贷申请只针对所有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学生,部分福建、云南等地区生源地助学贷款单位并非国家开发银行,无需做续贷申请。
4.请将此项工作结合“2016年度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及2016年度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工作共同完成。
5. 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会根据各学院助学贷款续贷组织和续贷声明填写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完成情况将作为2016年度学校资助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