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132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地方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4〕126号)以及《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南财大研字〔2012〕2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等学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4.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采取“差额申报制”和“公开答辩制”相结合的评审方式。
二、参评对象
1.本年度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对象为2012级在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学生,不含MBA。
2.每名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3.前期已申领其他奖学金的同学可继续申请本年度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三、时间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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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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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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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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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发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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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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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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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报备评审委员会名单和实施细则(上报至行政楼714室屈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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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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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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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初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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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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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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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评结果院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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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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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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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将初评结果及审核盖章的相关材料(含成绩单或专业排名表、六级证书复印件、其他佐证材料)上报至校评审领导小组(上报至行政楼714室屈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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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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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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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研究生工作部对各院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和审核。
2.研究生工作部将相关材料提交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组织公开答辩评审,并将最终名单进行公示。
3.提交教育部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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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部
校评审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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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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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奖金具体日期以教育厅下发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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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工作部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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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重要的奖学金项目,额度大,分量重,学院须高度重视,务必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及其导师。
2.各院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3.各院要认真总结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经验和问题,积极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本通知解释权归南京财经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