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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19 15:14:00 点击数: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普通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财教〔2013221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42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地方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省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教〔2014101号)以及《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筹财政拨款、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2.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20%,奖励金额为18000/生,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30%,奖励金额为15000/生,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50%,奖励金额为12000/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20%,奖励金额为12000/生,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30%,奖励金额为9000/生,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40%,奖励金额为70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名额分配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急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4.2014级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评选,根据研究生生源学校、报考志愿及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对研究生培养潜力进行综合评定。

二、参评对象

本年度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对象为2014级在籍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非全日制定向)等除外。

  三、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进度

负责部门

919

下发相关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929日前

各院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报备评审委员会名单和《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上报至行政楼714老师处)

 

各院

1010日前

各院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初步评审

各院

1013日~1017

初评结果院内公示

各院

1020

各院将初评结果及审核盖章的相关材料(含成绩单、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其他佐证材料)上报至校评审领导小组(上报至行政楼714老师处)

 

 

各院

1021日~1023

研究生工作部将相关材料汇总整理后提交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研究生工作部

校评审领导小组

1024日~1031

1.研究生工作部将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最终名单进行公示。

2.提交教育部主管部门。

 

11月上旬

发放奖金具体日期以教育厅下发时间为准。

研究生工作部

财务处

  四、其他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重要的奖学金项目,学院须高度重视,务必将有关精神传达到每位研究生及其导师。

  2.各院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3.各院要认真总结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经验和问题,积极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4.本通知解释权归南京财经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2: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