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09 17:11:53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3项)

)暖阳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本年度我校研究生暖阳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所有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评选人数及金额

每年评选研究生5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4000//年。

)中储粮校友基金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所有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评选人数及金额

每年评选研究生1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3000//年。

)仲利国际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本年度我校研究生仲利国际奖学金参评对象为金融、保险、应用统计、统计学、财政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会计、资产评估、企业管理、营销与物流管理专业中,在籍全日制非定向且明年即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评选人数及金额

每年评选研究生不超过10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4000//年。

各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

仲利国际奖学金

其他奖助学金

1

国际经贸学院

2

1

2

工商管理学院

1

1

3

公共管理学院

0

1

4

会计学院

2

1

5

金融学院

2

1

6

经济学院

2

1

7

法学院

0

1

8

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

2

1

9

外国语学院

0

1

10

财政与税务学院

1

1

11

应用数学学院

0

1

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1

13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0

1

14

信息工程学院

0

1

15

产业发展研究院

0

1

16

艺术设计学院

0

1

17

新闻学院

0

1

18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0

1

19

粮食经济研究院

0

1

20

MBA

0

1

21

合计

12

20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2.学院签章同意后将评选结果及有关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佐证材料上须注明论文等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其他)、课题等级(省级、校级)、学术比赛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荣誉称号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后盖章确认。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终审结果报校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仲利国际奖学金申请人如接受调剂需提交《南京财经大学“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南京财经大学“仲利国际奖学金”申请表》;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人只需提交《南京财经大学“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志愿一、选择是否接受调剂即可。《南京财经大学“仲利国际奖学金”申请表》中“申请理由自述”一栏请另附一页(要求800字左右)(只提交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_姓名_学号_仲利国际奖学金申请表”及“XX学院_姓名_仲利附件”)。校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每位申请人的综合情况排名、志愿选择等依次确定每项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入选人员名单。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20191215日前将申请表、简况汇总表及佐证材料报送至行政楼708室肖珊老师处。

五、注意事项

1.校级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原则上每人每年只能申报一项,已经成功申报过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学业奖学金除外)

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

3.研究生在学期间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学金参评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宿舍管理分不达标者;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参评学年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不含补考成绩)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者参评研究生佐证材料造假者

本通知解释权归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南京财经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