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了做好南京财经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关于《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及评优表彰管理办法》(南财大研字[2019]28号),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培养单位组织评议,提出人选,并于2020年6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各培养单位上报材料包括:《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和《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研究生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由培养单位留存。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对候选人进行审查,随后报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审批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