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相结合,特设立研究生单项奖,表彰在德、智、体、美等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一、研究生单项奖评选对象
本年度我校研究生单项奖参评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正常学制内的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研究生单项奖的评选类别
1、学术之星;
2、竞赛之星;
3、公益之星;
4、文体之星。
三、研究生单项奖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律、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学业优良;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
研究生在学期间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单项奖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宿舍管理分不达标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参评学年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不含补考成绩);
6.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者。
(二)具体评选条件
1.学术之星。评选对象为本学年中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包括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的身份,以南京财经大学为第一单位,至少在《南京财经大学论文发表期刊指导目录》(2018版)期刊上发表三类(含三类)以上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及以第一发明人或导师第一发明人、学生第二发明人的身份,成功申请授权专利且专利权属于南京财经大学的研究生。
2.竞赛之星。评选对象为在本学年中积极参加《南京财经大学学术成果奖励与学术绩效分值计算标准的补充规定》中所认定的省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实践大赛并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3.公益之星。评选对象为在本学年中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产生较大影响力的研究生。
4.文体之星。评选对象为在校内外文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每年每类研究生单项奖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个,宁缺毋滥。
四、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进度 |
负责部门 |
11月17日 |
下发相关通知 |
研究生工作部 |
11月23日前 |
各单位向校评审领导小组报备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和《单项奖评定实施细则》(报送至行政楼708室徐老师处) |
各相关单位 |
11月27日前 |
各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初步评审 |
各相关单位 |
12月1日 ~12月4日 |
初评结果本单位内公示 |
各相关单位 |
12月4日前 |
各单位将初评结果及审核盖章的相关材料(含成绩单及其他佐证材料)报送至校评审领导小组(报送至行政楼708室徐老师处) |
各相关单位 |
12月4日 ~12月11日 |
研究生工作部将相关材料汇总整理后提交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
研究生工作部 校评审领导小组 |
12月11日~12月17日 |
研究生工作部将2020年研究生单项奖最终名单公示 |
研究生工作部 |
12月底 |
下发文件、发放获奖证书 |
研究生工作部 |
五、其他有关事项
1、研究生科研成果按学年认定,具体时间为上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
2、在校期间已经获得单项奖的同学如无重大突出表现,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已经用于申请并获得单项奖的科研成果或奖项不得在下次申请时重复使用。
3、获得单项奖的研究生,由学校发放荣誉证书,由培养单位存入本人档案。
4、凡已获得单项奖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消其所得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本通知解释权归南京财经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0二0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