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处《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度“社会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2项)
(一)暖阳奖学金
1.评选对象
本年度我校研究生暖阳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所有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评选人数及金额
评选研究生5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人/年。
(二)中储粮校友基金助学金
1.评选对象
所有在籍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提前毕业研究生,不含处于休学状态及保留学籍的研究生。
2.评选人数及金额
评选研究生1名,奖励金额为人民币3000元/人/年。
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二、申报及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学院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2.各培养单位至多推荐一位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申请人,宁缺毋滥。
3.学院签章同意后将评选结果及有关材料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佐证材料上须注明论文等级(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五类、其他)、课题等级(省级、校级)、学术比赛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荣誉称号等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后盖章确认。
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终审结果报校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符合中储粮校友基金助学金要求的同学统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社会助学金申请表》(电脑填写后打印),并写明申报项目;请符合暖阳奖学金项目要求的同学统一填写《南京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社会奖学金申请表》(注:学生个人电子文档命名为“XX学院_姓名_学号_奖助学金项目名称2020”);校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每位申报人的综合情况排名、志愿选择等依次确定每项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入选人员名单。
三、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0年12月28日前将申请表、简况汇总表及佐证材料报送至行政楼708室徐璐老师处。
四、注意事项
1.校级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原则上每人每学年只能申报一项,已经成功申报过奖学金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学业奖学金除外)。
2.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优先。
3.研究生在学期间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研究生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参评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宿舍管理分不达标者;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参评学年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不含补考成绩);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者;参评研究生佐证材料造假者。
本通知解释权归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南京财经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