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我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18〕6号)文件要求,为了确保我校2019届毕业生(含留学生)电子简历及时上传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平台(WWW.91job.gov.cn),实现毕业生电子图像的广泛应用,现将具体拍照事项安排如下。
1、拍摄时间:4月19日,拍摄地点:艺术楼展厅,具体安排如下,名单见附件:
|
第二拍摄点
|
第三拍摄点
|
第四拍摄点
|
第五拍摄点
|
第六拍摄点
|
第三节
10:15-11:00
|
本科生
|
本科生
|
本科生
|
本科生
|
工商(29)
法学(24)
财政(16)
新闻(7)
外语(6)
艺术(4)
|
第四节
11:10-11:55
|
金融(93)
营销(18)
|
经济(71)
数学(18)
管工(8)
|
食工(55)
马院(21)
粮经(12)
|
国贸(50)
信工(22)
产发(13)
|
会计(191)
|
第五节
13:00-13:45
|
本科生
|
本科生
|
本科生
|
本科生
|
本科生
|
第六节
13:55-14:40
|
本科生
|
本科生
|
本科生
|
公管(14) MPA
(135)
|
MBA(189)
|
第七节
14:55-15:40
|
本科生
|
本科生
|
本科生
|
第八节
15:50-16:35
|
本科生
|
本科生
|
本科生
|
本科生
|
2、由于本次拍照需扫描身份证提取个人信息,请每位研究生拍照时务必带上二代身份证,在指定的时段内提前20分钟到达拍摄地点,以学院为单位排队。
3、本次照片用于毕业证、学位证制作以及就业推荐表、电子简历等工作,请各位研究生注意个人形象。拍照时穿白色上衣,衣领、胸前不带深色条纹,衣服领子不要太高、领口不能太大;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发型清爽、整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镜、耳朵(参照身份证照片标准)。准备工作应提前做好,不得在拍摄现场整理、换装。
4、由于拍照人数较多,各学院需指定一名教师负责人和一名学生负责人,负责电话沟通,维护拍摄秩序。拍照过程中不得拥挤、喧哗。
5、本次照片采集工作与毕业研究生的学历、学位授予信息上传、就业派遣等工作密切相关。研究生如不准时到场拍摄,可能造成学历、学位、派遣信息延迟或缺失,无法及时在网上查询。请各学院充分重视该项工作,确保相关研究生准时前往,非不可抗力不予请假。
6、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14〕69号文件执行,每人12元。请拍照学生即日起至4月17日登陆学校缴费平台进行缴费(http://58.213.14.79/payment),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7、未能在学校参加现场采集的学生,可于2018年8月1日—10月31日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进行补拍,补拍流程可登录“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网”(http://www.jsbys.com.cn)查看。
附件
2019届博士、硕士毕业生电子图像采集名单研究生院
2018年4月9日